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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日期:2020-04-29 字体大小:

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总则

为保障科研、管理工作正常秩序,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整洁的科研及办公环境,特制定本总则。

第一条 安全卫生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建立健全的基层安全卫生领导、工作小组,落实各实验室和办公室的安全卫生责任制是保证安全卫生工作得以良好运行的基础。为此,特设立安全卫生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部门负责人;

成员:各研究方向负责人。

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副高级以上人员一名;

成员:行政助理、部门安全员、团队安全员等人员。

在事业部安全卫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附件1),由工作小组对各实验室/办公室/咖啡室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监督,并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内容记入事业部安全隐患排查(自查) 记录本。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布置与运行安全状况、卫生、水电安全、冰箱与烘箱使用管理、危险品使用与保管、化学与生物废弃物(气、液、固态物) 的处置、排污管理、气体钢瓶安全、放射性安全等。对于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事业部各团队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切实做好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卫生责任承担及职责

各级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承担安全卫生工作责任。

第一级:部门安全卫生总责任人为事业部主任及各团队负责人。

第二级:安全卫生管理人为安全员、各实验室/办公室/咖啡间负责人及各设备负责人。

第三级:各实验室/办公室/咖啡间使用操作人员为直接安全卫生责任人。

各实验室/办公室/咖啡间负责人签订《房间负责人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

第三条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科学院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实验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第四条 奖惩制度

制定《安全卫生奖惩制度》,将安全卫生工作列入日常考核、评比内容之中。

 

本管理文件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磁性材料与机电装备事业部负责解释。

 

附件1NIMTE-记录-《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附件2NIMTE-记录-《房间负责人安全责任书》

附件3NIMTE-记录-《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附件4NIMTE-记录-《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附件5NIMTE-记录-《实验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附件6NIMTE-记录-《安全卫生奖惩制度》

附件7NIMTE-记录-《安全卫生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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